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

哥林多後書08

20151013 N.08
%鑰節:14 現在你們富的,可以接濟他們貧窮的;將來他們富的,也可以反過來接濟你們貧窮的。(林後八14)
!主題:【受人點滴,報以泉湧】
信主前,我是個徹徹底底的窮光蛋,吃不飽、穿不暖,是每天都要面對的窘境。信主後,身邊出現了幾位上帝派來的天使,提供我吃穿住,我終於勉強能過溫飽的日子。不過,俗話說:「吃人嘴軟,拿人手短。」那時候,我被接濟得很不好意思,老是手心向上,實在很不得體。然而,那些充滿愛心的教會兄姊,幾乎都異口同聲地說:「今天你接受我們的幫助,有一天,等你長大了、有能力了,也可以成為別人的祝福啊!」(路二十二32   ,你回頭以後,要堅固你的弟兄。)
感謝主,後來神帶領我大學考上師範學院,公費生不僅吃穿無虞,每個月尚有些許生活零用金撥下。加上課餘時所兼的家教收入,我得以開始償還高中時期所累欠的助學貸款。大四畢業前,我終於得享無債一身輕的快活。
很少人能一畢業就立刻就職上班,我卻得蒙主恩典,在離開校園的同時,馬上無縫接軌地坐領高薪。在國小擔任教職,輕鬆的工作、穩定的作息、正常的休假、崇高的地位、愉快的與學生互動,人生至此,夫復合求。每個月一萬八的薪資,對我有如天文數字之龐大。除了孝敬父母、報效養育之恩,每個月回饋他們一萬元。其餘的錢,對我這個一輩子不懂得理財、也不想理財的小伙子來說,最好的打算當然是投資在天國事業了。幾乎是毫無保留吧!因為「地上有蟲子咬,能銹壞,也有賊挖窟窿來偷。」(太六19)所以乾脆全數交給神來使用啦。
還記得,我結婚前,竟湊不出像樣的聘金去娶我的台南媳婦(嫁妝一牛車)。感謝主,美驕娘也沒嫌棄我這個貧郎君。眨眼間,美滿的婚姻生活十九年過去,剛才我去附近的便利商店提款機領錢,在餘額明細表上我赫然發現,自己願意給出去的個性好像已然成型,二三十年來我終究沒有為自己存留些什麼。好輕鬆呀!
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」(徒二十35)這話是真的。
聽聽這首歌:「小夫妻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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