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0809 N.21
&讀經:撒母耳記(下)第二十一章
%鑰節:1大衛統治期間曾有嚴重的饑荒,整整三年之久。大衛為這事求問上主;上主說:「這是因為掃羅和他的家族犯謀殺的罪;他殺死了基遍的居民。」(撒下二十一1)
!主題:【毀約】
這是嚴肅的話題,在神面前,任何不當的毀約,祂都可能會親自追討。即使是那些被一般人視為不重要的人,神也必看顧他們應有的人權利益。
早在約書亞時代,基遍人已經「靈巧」地向以色列人取得合法的生命保障權(書九)。但掃羅為了「維護自己的人民安全」(撒下二十一2),就不顧一切的毀約,試圖剿滅境內的非以色列人,這是不對的。任意使用「好的動機」,卻把其他原則棄之不顧,是不能被接受的。就算要完成有價值的工作,也不能在方法上不擇手段。
飢荒事件,不是要我們去重視別人的咒詛所帶出的負面影響,然後債務人得適當地賠償債權人,以此代價換取「祝福」(撒下二十一3),消災解禍。神乃是要我們知道,遵守諾言是非常緊要的事。更重要的是,基遍人在神眼中是有價值的。神會維護他們應有的權益。
飢荒是人世間多少會遇見的事,我老家世代務農,這現象見怪不怪,有時豐收,有時歉收,有時真的慘兮兮。農業社會裡,人會學著去適應自然環境。但是,持續三年的飢荒,有經驗的農人一定會有所警覺,「呷果子,拜樹頭」的道理,顯示出農民對大自然的敬畏之心。這次的飢荒雖然和神對以色列國的審判有關,但我們必須懂得分辨所遇見的各種現象,伊凡斯說得很正確:「並非所有的反常氣候都要視為人類行為的直接後果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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